2016年8月23日 星期二

金融與美好社會

金融與美好社會
2014/12/25
Robert J. Shiller

- 金融本身不是目標,金融不是為了「賺錢」本身,而是一門「功能性」的科學,
因為它的存在是要支應社會的目標所需。
- 金融專業人員的重要職責之一是撮合交易,也就是價購專案、企業和體制,不論交易規模大小,
藉以集合通常各不相同的目標。包括付款方式、借貸方式、抵押融資、發行股票、獎勵計畫,
以及退場策略等各種金融安排,不過是交易的表層元素。

第一部 各司其職    
執行長、投資經理人、銀行家    
第4章 投資銀行家    
- Steward Myers提出的公司融資理論,增資的方法有特定的先後順序,新股發行排在最後。
Myers斷言,對公司而言,新股發行是相對不重要的資金來源。
抵抽貸款機構和證券化機構、交易員和做市商、保險業者    
市場設計者和金融工程師    
第9章 衍生金融商品供應商    
- 衍生性金融商品市場的一個例子是
1.遠期市場(forward market):買賣雙方簽訂合約,買方可以按照約定價格和約定日期,
向賣方購買一種商品或一處房產,並在未來交割。
2.期貨市場(futures markets):它的性質與遠期市場相同,唯一的差別是,
期貨市場是有組織的交易所進行,有既定的品質標準、保證金等規定。
3.選擇權市場(options market):持有選擇權的人有權可以在未來某個指定日期,
按照約定價格,買入股票或債券等商品。
4.交換市場(swap market):以外匯交易來說,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個時間,
按照預先約定的匯率,交換手中的金融工具。
第10章 律師和理財顧問    
- 擅長證券法、公司法、破產法和合約法的律師,通常是極具爭議性的人物。
遊說團體、監管人員、會計師和稽核員、教育者    
公共財融資者、穩定經濟政策制定者、信託機構和非營利組織管理者、慈善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