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的使命 彼得.杜拉克(Peter F.Drucker)著
Management:Tasks,Responsibilities,Practices
- 2002年2月5日
*對人正面評價,對事負面評估。
*勞力工作者注重效率,是「把事情做對」;但知識工作者注重效能,是「做對的事情」。
*杜拉克提出三個經典問句:我們的業務是什麼?我們的業務將是什麼?我們的業務究竟應該是什麼?
*管理是觀念而非技術,自由而非控制。管理是實務而非理論,績效而非潛能。管理是責任而非權力,貢獻而非升遷。管理是機會而非問題,簡單而非複雜。緒論 管理的興盛與績效
1. 管理學的興起
2. 管理熱潮及啟示
*企業家(entrepreneur),負責擬定遠景、安排資源,以達成最佳成果與貢獻。
3. 新挑戰
第一篇 管理的任務
第一部 企業績效
4. 管理的層面
*管理有三項同等重要但本質不同的任務:
1.執行機構的特定目的與使命
2.使工作有生產力並讓員工有成就感
3.經營社會影響力及社會責任
*企業只能以對社會有益作為其生存的合理性,而不是商業利益。
5. 如何管理企業:席爾斯百貨的故事
6. 何謂企業?
*利潤並非企業行為或決策的原因,而是檢測企業行為與決策是否適當的一種工具。
*企業的目的只有一個正當的定義:創造顧客。
*企業具有兩項—而且只有這兩項—基本功能,行銷與創新。
7. 企業的目的與使命
*顧客購買的永遠不是一個產品,根據定義,顧客購買的是需要的滿足,他購買的是自己心中的價值。
8. 設定目標的意義:瑪莎百貨的故事
*利潤是做對事情的結果,並不是企業活動的目的。
*企業必須為以下八個主要領域設定目標:行銷、創新、人力組織、財務資源、實體資源、生產力、社會責任、利潤需要。
9. 策略、目標、優先次序及工作分派
*企業應該追求最適的市場地位,而不是最大的市場佔有率。
*利潤是1.為支應企業繼續經營之成本的「風險保險費」(risk premium) 2.企業執行未來工作的資本來源 3.企業支應創新及經濟成長的資本來源。
*設定目標時,需要做三種平衡:目標必須根據可達到的獲利力來平衡;目標必須在立即需要與未來需要之間做平衡;個目標之間必須相互平衡。
*目標若不能化為行動就不算是目標,只能稱為夢想。
10. 策略規劃
*真正需要的不是長程規劃,而是策略性的決策,或稱為策略規劃。
*成功的策略規劃其最終成果應該是使企業有能力承受更大的風險。
*策略規劃的重點是:第一,有系統、有目的地計劃必須執行的目標;第二,計劃應該從捨棄昨天著手,計劃捨棄昨天應該是有系統地達到未來的一部分;第三,我們應該尋找新的、不同的方法以達到未來,而不要相信在已經做了的事項上做更多就夠了;第四,我們應該慎思時間層面:必須在何時開始努力,才能在需要的時候獲得成果?
第二部 服務機構之績效
11. 社會機構的多元化
12. 服務機構為何績效不彰?
13. 例外範例及啟示
14. 服務機構的績效管理
*捨棄過去的成功遠比重新評估失敗更困難
第三部 有生產力的工作和有成效的工作者
15. 新事實
16. 我們對工作的知與不知
*做工的六個層面:1.生理的層面 2.心理的層面 3.工作是社會連結,也是社群連結 4.生計與成本的衝突 5.做工的權力層面 6.經濟的權力層面
17. 如何使工作有生產力:工作與流程
*四個生產制度:1.獨特產品的生產 2.僵化的大量生產 3.彈性的大量生產 4.流程的生產
18. 如何使工作有生產力:控制與工具
19. 工作者與做工:理論與現實
20. 成功的故事:日本、蔡司光學、IBM
*日本的學習觀念或許可稱之為「禪的方法」(Zen approach),學習的目的是自我改善,使一個人能夠以更寬廣的視野勝任現在的工作。
21. 負責任的工作者
*現代組織中,位階最高者也不過是受雇者,也是員工,權力來自責任與功能,不是出身、階級、頭銜或財富。
*有生產力的工作、回饋資訊、持續學習,這三個先決條件是管理階層在職務、工作團隊、及產出的責任與任務。
*工廠與辦公室不只是上班地點而已,而是社群。
22. 就業、所得與福利
23. 員工是最重要的資產
*員工的管理有三個傳統方法,第一是福利救濟法(welfare approach),是員工為需要協助的對象;第二是人力資源管理方法(personnel management approach),任何需要許多人員一起工作的情況都被視為是要執行的活動;第三個方法則視員工為成本與威脅,認為員工管理就是要控制成本及對抗員工造成的「危機」。
*組織的目的是要使員工的長處得以發揮,並使他們的弱點變得無關緊要。人是最重要的資產。
第四部 社會影響與社會責任
24. 管理與生活品質
25. 社會衝擊與社會問題
*化社會問題為商機
26. 社會問題的上限
*任何宣稱有權力的人,便負有相對應的責任;而任何負有特定責任的人,也應同時取得相對應的權力。
*組織(包括大部分政府單位)均為具有特定目的的機構,是社會器官,在特定領域分別執行使命並達成績效。他們所能做的最大貢獻—亦即他們最重要的社會貢獻—就是發揮功能、達成績效;對社會最不負責任的表現,設從事超出本身能力以外的任務,或是假借履行「社會責任」之名而圖謀權力,並因而損及機構本身達到績效的能力。
27. 企業與政府
28. 責任的道德